企业户籍挂靠条件
(一)单位办理集体户口挂靠的条件:
1.开发区注册且在开发区办公的企业
2.单位在开发区公安分局无独立集体户口
符合以上条件的单位请先在滨海新区人才人力资源综合服务部委托挂靠集体户口。
并由企业人事部门指定户籍管理专员前来办理户籍相关手续。
(二)企业落户准备相关的材料:
1.备案申请表一份(附件下载)
2.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3.单位注册地址产权证复印件或租房合同
4.指定户籍管理专员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注:
1.以上材料单位加盖公章
2.已备案企业一年内名下无托管人员,此类企业需重新备案
本市移入材料
常住人口登记卡
社会保险参保凭证
劳动合同原件
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章
户籍日常管理办法
企业递交重大事项(如公司更名,公司合并,申领集体户口首页,开具同意落户证明等)以及企业员工落户申请材料时,应由企业指定的户籍管理员携本人身份证原件、介绍信,来我司办理。
我司所有户籍相关业务,需在个人在职状态下办理;企业同意借(迁)出函、介绍信、授权书等模板(滨海新区人才固定格式)请见附件下载。
离职员工户籍管理办法
自员工离职(挂靠单位保险减员)之日起,90天内将户籍迁出滨海新区人才集体户口。
户口页借出手续
1.本人凭身份证原件、企业同意借出函(滨海新区人才固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电脑机打,手写无效)并交纳500元风险押金借出个人户口页原件及户口首页复印件一张,自借出之日起30日内归还,归还时请携带个人户口页原件及风险押金收据办理退还风险押金手续;
2.代借办法:代理人持双方身份证原件、企业同意借出函、授权委托书(滨海新区人才固定格式并加盖单位公章)并交纳纳500元风险押金借出个人户口页原件及户口首页复印件一张,自借出之日起30日内归还,归还时请携带个人户口页原件及风险押金收据办理退还风险押金手续。
户籍其他相关事宜办理程序
企业员工办理非户口页借出手续时,如办理身份证、常住人口登记卡补打等。需企业为员工开具介绍信,并加盖公章。
1、本人办理,需持本人身份证(办理身份证挂失补办者携其他身份证明)原件。
2、他人代办,需持两人身份证原件以及委托人的授权委托书。
迁出材料及流程
1、迁出至外省人员:持开发分局出具的户口迁移证及身份证原件、押金收据等到我司办理迁出及退换押金。
2、迁出至本市家庭或集体户人员:身份证原件、家庭户口本(集体户口页首页本人页)原件、押金收据等到我司办理迁出及退换押金。
注:
他人代办,除上述材料外,另需提供委托书、代办人身份证原件等。
地址:天津经济技术开发区南海路69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15-4:50
联系电话:25295901
附件下载:
备案申请表
企业同意借出函
介绍信
授权委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