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公告 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土地开发公司”)为滨海新区直属国有企业。公司始终秉持“匠心实干,深耕服务”的企业精神,坚持以提升城市品质、加快城镇化建设为目标,紧紧围绕推进老旧城区和棚户区改造、中部新城区域开发和土地资源利用等相关工作,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为滨海新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做出重大贡献。 为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中层管理人才队伍,推动土地开发公司持续高质量发展,现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公告如下: 一、 选聘范围 面向全市范围公开选聘。 二、 选聘岗位 投资开发部经理1名; 技术合约管理部经理1名; 工程管理部经理1名。 以上岗位均无行政级别。 三、 资格条件 (一)基本条件 具有较好的政治素质,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国有企业的社会主义方向,熟悉企业经营管理工作,有较强国际视角和战略思维,具备与岗位相匹配的任职经历和专业素养,市场感觉敏锐,经营业绩突出,职业信用和个人品行良好。 (二)任职资格条件 1.具有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 2.具有累计5年及以上工作经历。 3.年龄一般不超过45周岁(1975年9月30日以后出生),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 4.满足下列任职经历及年限之一的: ①区管国有企业所属一级企业中层正职(含相当职务)及以上职务,中层副职(含相当职务)满2年;所属二级企业领导班子正职(含相当职务),领导班子副职(含相当职务)满2年; ②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正科职级干部,副科职级干部满2年; ③同类型大、中型民营企业中层正职及以上职务满2年; 具有同类型国有企业中层正职工作经历优先,复合型专业人才优先,具有多岗位实践经验优先,特别优秀的可适当放宽任职年限。 5.符合岗位说明要求的其他任职资格和相关要求,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资格要求。 岗位具体职责、任职要求等详见《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岗位说明》。 四、 选聘人员聘期及薪酬待遇 (一)聘期 聘期三年,聘期期满考核合格可以续聘。 (二)薪酬待遇 按土地开发公司本部中层管理人员薪酬管理有关规定执行,根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进行考核兑现。 五、 选聘程序 报名—资格审查—面试—组织考察或背景调查—确定拟聘人选—体检—公示—正式聘任。 六、 报名程序及相关说明 (一)报名程序 1.报名时间:2021年11月1日9:30—11月7日16:00,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2.报名方式:网络报名。(每人限报1个岗位) 应聘者请登录泰达人才专用链接,点击申请应聘岗位,同时上传个人证件和相关资料,包括: 1) 本人近期证件照; 2) 近三年工作总结或述职报告; 3) 竞职报告(重点阐明自身优势、任职努力方向和预期目标); 4)学历学位证明(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如涉及国外学历学位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扫描件); 5)相关资格证书扫描件(职称、专业成果及重要奖励等); 6) 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7) 应聘人员报名表。 3.报名注意事项: 1)每名应聘者只得报考一个岗位,重复报名自动失去报名资格。 2) 应聘人员应按招聘条件如实填写报名表,并承诺报名表相关内容真实、有效。 3) 报名后,将根据岗位条件对报名信息进行资格审核。审核未通过,应聘人员将不得重新报名。 4) 个人信息填写无误者再申请报名岗位;在申请报名岗位之前个人信息可以修改,申请岗位之后个人信息将不得修改,如不申请报名岗位,视为无效。 政策咨询电话:022-65229771 报名系统咨询电话:022-25295914/05 咨询时间:2021年11月1日—11月7日(工作日上午9:30~11:30;下午14:00~16:00)。 (二)相关说明: 1.工作及任职年限时间计算截止到2021年9月30日。 2.应聘者应对所提交应聘材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如发现与事实不符,公司有权取消应聘资格。应聘者有犯罪记录或正在接受司法调查、组织调查的不得报名,受到党纪政纪处分且在影响期内的不得报名。 3.进入面试名单详见报名系统公告,面试时间及地点以系统公告为准。 4.我们对应聘信息及提交的应聘材料严格保密,不做他用,恕不退还。 5.上述时间安排如有调整另行通知。 6.当参加面试人员均达不到相应岗位所需能力等要求时,可以空岗。 附件1《应聘人员报名表》 附件2《天津市滨海新区土地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公开选聘中层管理人员正职岗位说明》 |